我覺得,當你缺乏了對工作應該擁有的熱情,只為了混一口飯吃,只是為了那份微薄的薪水過日子的時候,就是你該離開的時候,想想,人生

短短,難道就只為了糊口飯,而每天庸庸碌碌過日子嗎?我不希望自己老了才來後悔,所以我在二十八歲時便開始思考轉換跑道,我不希望我能做的

事要等到退休老了才能做,但是當護士佔去了我所有的時間,因為輪三班,我只能病房睡房兩邊跑,我沒多餘的精力可以再去做其他的事,為了四萬

元的薪水,我失去了我的健康,失去了我與家人共處的時間,失去了學習的機會,失去了自由的空間,失去了所謂的公平正義!這不是我想要過的生

活!

         當護士的人都很辛苦,但是醫院為了省下年終獎金,而有了考績乙等的制度,平均三人就有一人是乙等,所以平均一個單位就會有六七位

護士考績被打乙等,試想,護士的工作白斑要照顧9個人,小夜要照顧12-15個病人,大夜班18個病人,一個子兒都不會少,交接班在加上責任制,一

天至少花十個鍾頭在醫院,晚下班不能算加班費,開病房會議ˋ參加在職進修都要利用自己的時間,假日休假要抽籤,下班後還有一堆評鑑考核的事

情等著你用,要帶新人,要上八八班,要做病房衛教本.......,一年辛苦工作下來得到的考績卻是乙等,請問你作何感想,年終少了五六千塊是小

事,重要的是我缺少了工作所帶來的成就感與榮譽感,我缺少了被認同ˋ被尊重,我只感覺自己像是一位高級女傭,不停的勞動著!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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