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當過快兩年的全職媽媽,這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,只不過唯一的遺憾是那時真的很窮;其實我會當全職媽媽是我自己一意孤行,老公並不贊成,我也知道老公需要我這份薪水才可以早一點存錢買房子,但那時的我很想離開婚姻,因為我發現原來我的婚姻是這樣的男女不平等。

    就在我結婚、考上北醫、懷孕,這一連串的事情接踵而來之後,我忙得不可開交,加上白天上班,晚上讀書,半夜帶小孩,真的很累。老公因為禁不起孩子吵而去另一間房睡,我則是捨不得孩子讓保母帶全天繼續一個人孤軍奮戰。就在我累的要死,假日需要好好補眠時,公公卻要求我假日早上也得七點起床,當我不以為意的繼續晚起時,那方憤怒之火卻已悄悄點燃。一日我又晚起,公公再也忍不住朝我破口大罵:「我是吃閒飯的,」並摔鍋子後,我多日來的委屈宣洩不住,開始跟老公談判離婚,那時的我萬萬沒想到原來結婚後是這個樣子。

    之後又忍耐了半年我們搬出來了,搬出來之後我也一氣之下將工作辭了,賴在家裡帶小孩,不願意去上班,老公除了要奉養父母之外,開銷不夠,一個月只給我跟孩子六千元生活費。而我那時還要繳學費跟保險費,有時真的會覺得那張大學文憑真的是經過千辛萬苦才換來的。

    那時住在台北市,真的不夠花,好在婚前有積蓄,所以我還是可以有尊嚴的過日子,從那時起我就發誓,我這輩子一定要有錢,而且我決不會靠男人,孩子可以自己顧,錢也可以自己賺,老公要做孝子,做老婆的真的沒話說,只能說:凡事還是靠自己比較實在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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