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五年級開始,假日就會去幫爸爸賣水果,來買水果的都是歐巴桑居多,印象中,這些歐巴桑都會討價還價;常常不是多出來的一兩塊錢不給,就是要我找錢時找整數,不要多算那一塊錢。當時的我很討厭這些大人,覺得她們看我小好欺負,故意占我的小便宜,所以總是據以力爭,26塊偏不算25塊。

記得有一次,又跟一位歐巴桑為了兩塊錢爭的面紅耳赤,被爸爸看到了,爸爸趕緊跟客人說對不起,馬上算便宜給那位客人。我心中很不服氣,覺得賺錢已經很辛苦了,為什麼還要吃這個虧呢﹖之後爸爸說了讓我一輩子都受用的話,他說﹕如果你這次跟他計較這一塊錢,他下次就不會再來買了。一兩塊對我們來說只是吃一點虧,但客人卻會很高興,客人高興,覺得佔便宜了,他下次才會再來關顧,所以做生意就是要讓客人覺得賺到了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我當下頓悟,難怪,同樣是賣水果,爸爸的生意就比媽媽好,從那一次以後,我就再也不會為了一塊錢跟客人爭的面紅耳赤了。反而會主動優惠給客戶。

現在的我做了保險,想到小時後在菜市場做生意的情景,就會反問自己,這樣的規劃對客戶是不是最有利的﹖客戶有沒有賺到的感覺,犧牲一點自己的利益,讓客戶覺得物超所值,站在客戶的立場著想,客戶永遠是對的,我想,這才是服務業的最高宗旨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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