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護理養成教育中,我記得最重要的是同理心的建立。

甚麼是同理心?

對於別人的遭遇感同身受,

給予理解、體諒、與幫助,

在醫院照顧病人時,

雖然我們沒有生病,

但我們對於病人的病痛要能感同身受,

就算病人對我們發脾氣,我們都要體諒病人是因病所苦,

所以還是要繼續給予照顧與心理支持,

老師說:擁有同理心才能算是一位好的護理人員。

 

在洪案中,

我看到涉案的人以及其家屬,沒有一個人具有同理心,

其家屬說:我們的小孩(丈夫)很孝順、很乖、對家人很好,

我們也是受害者,我們只是聽令行事….等等云云….

沒有人說因為我們害死了一條人命,所以我們感到很抱歉,

(只要死的不是我們家的小孩就好)….

這社會有多少人自掃門前雪?

套句洪母所說,難道我們家的小孩就該死嗎?

不禁讓我們反省,我們教出的下一代是否都是自私自利的孩子…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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