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來沒有喜歡過 伊,但最近我有了不一樣的看法,在婚姻這件事上。我覺得她是勇敢的;

她不顧世俗的眼光,誠實的面對她自己的靈魂,自己的感情,選擇她想要的,我覺得這沒有甚麼不對的,比起許多道貌岸然的人,至少她是誠實的,或許有人會說,她不該還沒離婚就偷吃,但有一種情況下,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了解的,那就是你想離婚對方不簽字,在現行的法律下,如果對方不簽字又沒做甚麼重大惡行的事,你真的無法離婚,明明兩個人已經走在不同的路上了還要勉強在一起是真的很痛苦,而且我覺得她是在兒子算大了、懂事,才離開去做她想做的事,又何必用高道德標準去傷害她及她兒子?

 

最近看了一篇鄧惠文寫的,關於婚姻的文章,裡面提到:女人到40歲才會在婚姻裡真正的覺醒,到了這個年齡,妳才會再去重新思考妳的人生要的是甚麼?如果前面的10年,婚姻生活很美滿,那恭喜妳,妳沒有所謂的危機,如果在婚姻裡,妳是付出比較多的一方,覺得自己忍耐了10年,而且孩子也大了,那妳就會離開。

就像日本女性現流行的棄夫潮,因為日本女性已經覺醒,感情的事,雙方最清楚,誰都無法置喙,不要再拿女人的三從四德來繼續約束女人吧!

就像劉黎兒說的我很有感:

許多女人恨丈夫小氣過度,連吃迴轉壽司都要檢查,不准她拿價格稍貴的,讓她食慾全消,發誓要早點離婚,離婚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迴轉壽司不在乎碟子顏色吃個痛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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